市县动态

苍溪县供销社实施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合署用力强监督

  • 时间:2017-07-11

  • 浏览:161

  • 来源:苍溪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曾义德

  • 字号:
  • 打印

  • 分享:

 苍溪县供销社在综合改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决策部署,创新联合社和基层社治理机制。着力构“党组织+社员代表大会+理事会+监事会”的“四位一体”组织架构和社有企业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“三会一层”运行机制,按照精简、高效、管用原则,对纪检监察与监事会进行整合,实行纪检监察与监事会一个办公室合署办公,配备同一专兼职人员,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,又履行监事会职责,列席理事会会议,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建议,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认真监督本系统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、法律法规和供销社章程、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情况,做实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、财经纪律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讨论决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纪监督。

 县供销社通过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合署用力,切实加强对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执纪监督,让社有资产使用管理在廉洁中操作,阳光下运行,杜绝了在社有资产使用管理中的不作为、乱作为现象,防止了社有资产流失,使县供销社机关社有资产年收益增长30%以上,将资产收益投入到基层社用于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点,确保了社有资产的投资方向和保值增值。

 实践证明,实施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合署用力,使全县供销社系统在综合改革中不但没削弱纪检监察监督职责,而且还发挥了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合署用力开展执纪监督的综合效能。